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pzx发布时间:2023-03-04浏览次数:102

各相关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促进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根据学校安排,监评中心决定于2023年上半年对二十九个本科专业开展校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评估的指导思想

本科专业评估坚持依据材料、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促进提高的原则。通过专业评估,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加快整改,不断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为学校迎接审核评估打下良好基础。

二、本科专业评估的依据

由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的出台,必须要对标建设,因此,监评中心以《国标》为依据,根据我校的办学定位,结合教学工作的特点,建立全新的评估指标体系《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评估指标》(2018版)。此次开展的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将以《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专业教学质量评估指标》(2018版)为依据。

三、本科专业评估的对象、方式和时间安排

对象本科专业评估的对象为我校办学四年以上的普通本科专业考察时限为评估前近三年(2020-2022年)。参评专业: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环境工程、生物制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法学、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舞蹈表演。

方式:各参评专业的评估采取自评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自评报告、持续改进报告等材料。监评中心将以查阅材料、访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并公布评估结果。

时间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自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到人,限期落实。

2各参评专业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评估要素都要提出“支撑依据”,即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做好归档工作。并完成自评打分、自评报告及持续改进报告。

3评估材料的提交与审核:各参评专业自评报告及持续改进报告须经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规定日期内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1121办公室。

4评估结果公布:根据各专业评估情况,监评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公布评估结果。

5联系人:魏艳芬、马冬玲,联系电话:88147247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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