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记者万风)日前,我校2012年优秀新生奖励方案出台,对于优秀的新生,我校设立了相应的奖项及金额,奖金金额分为50000元(特等奖)、20000元(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单项奖)不等。
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来我校报到就读的全体湖北籍普通类(不含艺术类)本科考生。
评定条件有三项: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三是学习勤奋,成绩优异。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者;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者综合素质高有特长者。
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可参照评定条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评定条件和奖学金名额指标(占二本线上考生数的50%)设置,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评选。
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志愿,进校后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调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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